同安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10浏览次数:7099

根据《2016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规定,对2016年公开招聘拟进入面试的人选需进行资格条件现场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现将同安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指拟进入面试的人员,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具体名单将会在厦门市教育局和同安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学科安排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518-519日,分学科进行现场审核,上午参加审核的考生需在8:30准时到达,下午参加审核的考生需在2:30准时到达。

资格复审时间

学科安排

2016518

上午8:30-11:00

中学语文、小学语文(含有职称)

2016518

下午2:30-5:00

中学数学、小学数学

2016519

上午8:30-11:00

中学英语、中学物理、中学生物、中学历史、中学体育、小学英语(含有职称)、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含特教)、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特殊教育

2016519

下午2:30-5:00

幼儿园(含有职称及同安区文教职业学校)、职业学校(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

三、资格复审地点

厦门市同安区第二实验小学一楼多功能教室(银湖路388号)

四、资格复审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依序装订成册。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准考证。

3)本人身份证。

4)户口本。

5)非2016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加盖原件复印件印章的学历证明);

2016届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文件(有职称人员提供)。

7)教师资格证书(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附带教育学、心理学成绩证明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8)随军家属需提供配偶现役军官证、结婚证、随军家属审批表以及其他能证明随军关系的相关材料(随军家属提供)。

9)外地公办在岗在编或任教单位证明。

10)报考承诺书(现场复核通过后填报)。

11)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需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现场审核通过后,审核单位在报考者报名表上签字、存底。通过现场审核者方可参加面试,报考资格的最终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审核为准

五、友情提醒

1.资格复审中出现放弃或资格不符的,将按成绩高低依序递补。届时,将会电话联系候补考生,请候补考生提前准备好复审材料、保持电话畅通,以免错过递补机会。递补考生应在通知的时间内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户口本需将户主页及个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3.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若凭国考笔试成绩报考的,需网上打印成绩单,现场提交并网上查验。

4.同安区第二实验小学不提供停车场所,若有开车前往的考生,请在校外自行寻找停车位。

同安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592-7315697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201651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