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关于有序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同安教育局发布时间:2021-10-17浏览次数:646

校外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市应对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通告要求、《同安区各级各类学校恢复线下教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厦门市教育局关于有序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有序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评估标准。机构根据《同安区各级各类学校恢复线下教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厦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评估导则》做好线下复课评估准备工作,并按照评估导则8个项目进行分类建档。对“疫情防控未达标、办学行为未规范、安全隐患未清零”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予批准复课。

二、严格评估程序。机构按照“自查自评、书面申请、检查整改、公开承诺”的程序,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附件(2-9)。经区教育局组织联合现场评估,评估分达到90分以上,准予复课。

三、落实核酸检测。复课前,机构教职工须提供入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等,方可返校。培训学员以区内中小学校全员核酸检测时间安排为依据,收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等(其中:高三为109日;除高三外,中小学校为1016日)。复课后,机构教职工核酸检测要求参照《同安区各级各类学校恢复线下教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随机督查。区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明察暗访,对未按要求、程序,未经批准私自恢复线下活动的培训机构,一律顶格处理,并纳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五、监督举报方式。广大家长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不遵守防疫要求、不规范办学、无证无照机构私自培训、无证有照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行为,可拨打区教育局举报电话(0592-7022921),进行监督举报。



附件1:同安区各级各类学校恢复线下教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pdf

附件2:厦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评估导则.xls

附件3:同安区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申请表.docx

附件4:同安区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附件5:同安区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教职工花名册.xlsx

附件6:同安区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学生花名册.xlsx

附件7:同安区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公示表.xls

附件8:同安区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班备案表(2021年10月-12月).xlsx

附件9:同安区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缴交材料清单.xlsx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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