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及注销情况公告请查收,5个温馨提醒送给您!!!

发布者:同安教育局发布时间:2021-12-31浏览次数:1077

同安区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及注销情况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将现有线下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举办者申请,同安区教育局审核,现将营转非及注销情况公告如下: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31日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学生家长:

您好!为提醒家长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理性选择校外培训。避免“退费难”、培训机构“卷钱跑路”给家长造成经济损失,同安区教育局五个温馨提醒送给您。

温馨提醒一:个别机构隐藏在居民楼或者闭门开展培训,为职能部门日常监管工作增加工作难度。对此,我们需要所有学生家长的支持和配合,请勿送孩子去参加无证培训机构的线下培训。如果您要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请务必首先确认该机构是否具有相关资质。正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

温馨提醒二:我区已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具备学科类招生资格,请家长朋友认真查看学科类培训机构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如无相关公示信息,请不要缴费,也可上班时间通过拨打0592-7022921咨询。

温馨提醒三:请不要盲目听从销售人员的优惠推销或打折许诺,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用,以免遇到培训机构倒闭或者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如有机构向您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用,请务必予以拒绝缴纳。

温馨提醒四:请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签订合同时,请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要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

温馨提醒五:各位家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切不可盲目跟风,加重孩子学业负担。根据文件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线下不得晚于20:30,线上不得晚于21:00,且不得留作业。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切实减轻孩子们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合理安排孩子的课余生活,共同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如您发现培训机构有违规培训行为,请您拨打举报电话:0592-7022921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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