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责任督学工作要点

发布者:叶辉冷发布时间:2017-04-01浏览次数:703

督查内容:规范办学行为及升国旗、奏唱国歌行为习惯养成督导

督查要点:

(一)规范办学行为督查内容

1.规范课程设置。

2.规范作息时间

3.规范评价考试。

4.规范招生行为。

5.规范教学用书管理。

()升国旗、奏唱国歌要求

1.学生统一着校服,教职员工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着装要整洁大方。

2.全体师生要有秩序地入场,按学校编队要求站成方队,人员之间拉开距离相等,班主任随班级参加统一站于本班级后面,保持队形整齐。

3.举行升旗仪式时,所有在场的人员都必须肃立,不得戴帽、打伞、说话、走动,要面对国旗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升旗时所有人员须唱国歌,要精神饱满、歌声宏亮、准确、整齐,国旗升至旗杆顶,升旗结束。

4.各校要把学生参加升旗仪式的出勤、队列状况、唱国歌、精神状态等纳入学校德育常规管理进行考评,并作为评比文明班集体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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