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2017部门调整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者:叶延国发布时间:2017-11-28浏览次数:861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2017部门调整预算公开说明


2017年部门调整预算经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调整预算说明如下:

一、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主要工作职责

同安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指导、协调我区的教育改革和发展。

(二)提出本区贯彻落实教育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本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承担本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工作的责任。依法加强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不含党校、干校,下同)的检查和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五)负责提出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管理和使用区财政下达的教育经费。督促落实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数年均的教育费用要逐步增长、切实保证教师工资和平均公用经费逐年有所增长的“三个增长”情况。负责和指导全区学校布局调整、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后勤基建和教育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教育经费和预算外收入的审计和监督工作。

(六)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和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评聘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教育系统的人事调配工作;制定我区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教师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管理局机关和学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培训、考察、奖惩、任免和教育管理工作。

(八)承担中等和初等教育招生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会考工作的责任。组织高等教育升学考试工作。负责制定本区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

(九)规划、协调本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管理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文化艺术、国防教育等工作。

(十)综合管理教育系统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单位)的校园治安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综合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一)组织制定本区教育科研工作规划,统筹指导教研科研工作。

(十二)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办理合作办学和社会力量办学有关手续的审批、申报等工作。

(十三)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关工委、老龄委工作。

(十四)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综合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十五)负责本区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指导委属各支部开展工作。指导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统战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七)指导我区教育系统的知识分子、老干部、工青妇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所属单位及机构人员设置情况

(一)厦门市同安区教育系统共有69所直属学校和3个行政事业单位,其中:中等职业学校1所(厦门市同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中学15所(厦门市同安区启悟中学、厦门市同安区东山中学、厦门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厦门市同安区洪塘中学、厦门市同安区五显中学、厦门市同安区国祺中学、厦门市同安区育才中学、厦门市同安区城东中学、厦门市同安区凤南中学、厦门市同安区新民中学、厦门市同安区汀溪中学、厦门市同安区澳溪中学、厦门市同安区美林中学、厦门市同安区柑岭中学、厦门市同安区莲美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厦门市同安区竹坝学校、厦门市同安区梧侣学校)小学23所(厦门市同安区第一实验小学、厦门市同安区第二实验小学、厦门市同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厦门市同安区阳翟小学、厦门市岳口小学、厦门市同安区大同中心小学、厦门市同安区新民中心小学、厦门市同安区汀溪中心小学、厦门市同安区五显中心小学、厦门市同安区莲花中心小学、厦门市同安区洪塘中心小学、厦门市同安区西柯中心小学、厦门市同安区凤南中心小学、厦门市同安区洪塘头小学、厦门市同安区新城小学、厦门市同安区新星小学、厦门市同安区西柯第二中心小学、厦门市同安区祥平中心小学、厦门市同安区西塘小学、厦门市同安区滨城小学、厦门市同安区西洪塘小学、厦门市同安区柑岭小学、)厦门市同安区新辉小学;幼儿园25所(厦门市同安区实验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兴国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新民中心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汀溪中心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五显中心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莲花中心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西柯中心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洪塘中心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凤南中心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洗墨池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阳翟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西溪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竹坝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朝阳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西柯第二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祥平中心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同城四季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第三实验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梧侣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大同中心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天骄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滨新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凤岭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丙州幼儿园)特殊学校1所(厦门市同安区特殊教育学校);厦门市同安区教师进修学校1所;厦门市广播电视大学同安区工作站1所;其他行政事业单位3个(教育局机关、教育督导室、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内设4个处室,行政编制人员11人,工勤人员1人。实有行政人员10人,非在编雇用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0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区教育局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明确目标、用心用劲,强化担当,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力推进我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一个核心,创建教育强区

1. 进一步弘扬同安千年文化底蕴;

2. 进一步满足群众对教育关注和需求;

3.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坚持“两用”并举,提升育人本领

1.“用心”,在学习思考上下功夫;

2. “用劲”,在机制作风上下功夫

(三)聚焦“三个工程”,优化育人环境

1.要不断完善“有学上”基础工程;

2.要不断提升“上好学”质量工程;

3.要不断丰富“育人才”提升工程;

(四)关注五大领域,提升办学水平

1.资源均衡更优质;

2.“两个安全”有保障;

3.立德树人有实效;

4.课程建设有深化;

5.现代教育有提升。

(五)落实六项职能,促进协调发展

1.积极支持督导室工作;

2.切实发挥进修学校作用;

3.加强各级工会组织建设;

4.抓好招生和学生资助工作;

5.支持关工委、离退协开展工作;

6.汇聚资源,形成兴贤育才合力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 区教育局调整预算收入为24746.87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994.032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752.8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4746.872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509.0951万元,公用支出240.3144万元,项目支出20997.46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度调整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994.032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教育管理事务)11.97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二)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32.9075万元。主要用于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三)学前教育711.8324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四)小学教育1802.2711万元。主要用于小学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五)初中教育817.1075万元。主要用于初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六)高中教育589.9017万元。主要用于高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七)中专教育164.0587万元。主要用于中等职业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八)特殊学校教育157.0339万元。主要用于特殊教育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九)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4572.0567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建设及补充公用经费。

  (十)广播电视学校3.4405万元。主要调减同安电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十一)教师进修87.0727万元。主要用于进修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十二)其他教育支出5461.8243万元。主要用于追加义务教育免课本费、簿籍费;追加集体办和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联友小学行政补偿款;2016年度各类奖金差额等。

  (十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31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离退休13.97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十五)行政单位医疗-4万元。主要调减行政机关人员医疗经费支出。

  (十六)事业单位医疗220.375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经费支出。

(十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1.05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十八)死亡抚恤91.113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死亡人员一次性补助支出。

(十九)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3237万元,主要用于补缴职业年金。

(二十)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0万元,主要用于追补聘任制人员工资。

(二十一)其他公共安全支出7235.389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追补绩效及机关综治奖。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201711月28日


附件:1、部门收支调整预算总表

2、部门支出调整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同安区教育局2017年部门调整预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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