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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4”是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8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进一步增强师幼法治观念,提升全体师幼的法治意识,我园郑婉真副园长开展学习宪法知识讲座,并强调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融入到幼儿一日常规活动中

我园积极开展了相关主题教育活动我们把通俗易懂的法律常识、自我保护意识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内容之中,让幼儿知道陌生人的东西不能吃、陌生人的东西不能要、陌生人说话不能信、不跟陌生人走、不远离集体单独行动等安全常识,加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让孩子了解到贪图别人东西、擅自拿别人的东西是不对的切实加强幼儿的法治启蒙宣传教育。

在此,我们也面向家长、小朋友、老师们发起全国法制宣传日倡议书。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老师和小朋友们:

12月4全国法制宣传日,18年来,宪法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为了使每一位公民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并且,进一步了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让宪法观念意识深入人心,我们向大家发出倡议: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做一个知法、懂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守法公民,严格要求自己:

1.知法:了解法律,知道法律的意义、法律的作用及重要性。

2.懂法:每个公民都应对法律拥有基本了解,保证在社会生活中确保自身利益不受伤害

3.学法深入学习法律知识和各种规章制度。是每个公民应重视的义务,让学习法律法规不止流于表面;

4.守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懂得在以法律约束为前提下自由生活。

5.用法:增强自身依法维权意识,勇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法制进校园,守法你我他——记同城四季幼儿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报道

作者:黄莎娜来源:同城四季园时间:2018-12-04 浏览:238

2018年“12·4”是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8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进一步增强师幼法治观念,提升全体师幼的法治意识,我园郑婉真副园长开展学习宪法知识讲座,并强调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融入到幼儿一日常规活动中

我园积极开展了相关主题教育活动我们把通俗易懂的法律常识、自我保护意识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内容之中,让幼儿知道陌生人的东西不能吃、陌生人的东西不能要、陌生人说话不能信、不跟陌生人走、不远离集体单独行动等安全常识,加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让孩子了解到贪图别人东西、擅自拿别人的东西是不对的切实加强幼儿的法治启蒙宣传教育。

在此,我们也面向家长、小朋友、老师们发起全国法制宣传日倡议书。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老师和小朋友们:

12月4全国法制宣传日,18年来,宪法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为了使每一位公民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并且,进一步了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让宪法观念意识深入人心,我们向大家发出倡议: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做一个知法、懂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守法公民,严格要求自己:

1.知法:了解法律,知道法律的意义、法律的作用及重要性。

2.懂法:每个公民都应对法律拥有基本了解,保证在社会生活中确保自身利益不受伤害

3.学法深入学习法律知识和各种规章制度。是每个公民应重视的义务,让学习法律法规不止流于表面;

4.守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懂得在以法律约束为前提下自由生活。

5.用法:增强自身依法维权意识,勇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