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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秋季厦门市竹坝学校小学招生通告

作者:来源:竹坝学校时间:2020-07-03 浏览:571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证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市、区级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特通告如下招生意见

一、招生原则

按照《义务教育法》,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和“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等原则,组织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新生对象、年龄及缴交材料时间

1、年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3.9.1——2014.8.31日前出生)。

2、对象:竹坝经济开发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港、澳、台适龄儿童;驻军子女;本市户籍提出跨片区申请的适龄儿童;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

3、报名时间:2020712(上午8:30——11:30

4、跨片区预录取名单公布时间:2020712(下午4:00后)

三、报名时家长应提供的材料:

    1、本施教区适龄儿童:

  《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新版)复印件,原件核查

2、本市户籍提出跨片区就学申请的适龄儿童:

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填写《厦门市同安区2020年小学跨片区就学申请表》;

提供相应的生活基础佐证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租地合同、水电费票据等复印件,原件核查。)

3、非本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派位入学,88日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原籍户口簿、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一个户口本或户口本体现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还需出具出生证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亲的《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及暂住证原件、复印件;

适龄儿童父(母)亲在厦门的从业证明(需提供能证明其父(母)在厦门务工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厦门务工);

地税部门出具的其父(母)近一个年度《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计生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核查。

注意事项:

1、招生本着透明公开公正原则,我校将根据报名人数和学校学位实际情况确定跨片区学龄儿童名单。

2、经审核符合跨片区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才具备跨片区入学资格。

3、跨片区预录取学生名单公布后,请家长及时到学校领取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审核盖章,并于713日下午3:00-5:00交回竹坝学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所缴交材料均为复印件,招生结束后概不退还。

4、被派入公办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于88日(周)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指标,不再保留或重新安排学位。

5、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逾期未进行网上预约登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申请资格。

6、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附件1

1.户口本复印件模板(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