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教育局
关于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
拟聘用人员资格审核的通知
根据《2017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要求,我局将对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一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审核对象
1.
审核对象:职校及中学所有学科、小学语文(含有职称)、小学英语(含有职称)、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美术、 小学体育(含特教、足球)
2.
审核对象:幼儿教育(含有职称)、幼儿教育(特教学校)、小学数学(含有职称)
二、审核地点
厦门市同安区第二实验小学一楼多功能教室(银湖路388号)
三、资格审核请根据相应的报考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首页+个人页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加盖原件复印件印章的学历证明);
4.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2017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已就业到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复印);
7.《思想品德鉴定表》(原工作单位或所在镇街盖章);
8.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9.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
10.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供个人1寸证件照3张
11.报考具备职称岗位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12.随军家属提供随军手续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13.报到证已经使用过的已就业人员,需办理调动的填写《人事关系调动审批表》;需辞职办理重新录用的填写《重新录用审批表》;
注:原件、复印件按顺序分开整理
四、请事先确认个人档案存放单位详细地址
现场将开具商调函,请拟聘用教师提供个人档案存放地名称(书面形式),以便及时办理调档等相关录用手续。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