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始终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加强资助机构建设,健全资助管理制度,加强资助政策宣传,资助力度和受助学生比例逐年提高,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为促进教育公平、实现社会和谐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健全资助机构队伍,努力创建资助标准化建设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等文件精神,2009年5月,同安区编委批复成立同安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委编[2009]8号),挂靠在同安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要承担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审核工作。随着国家扶贫政策的进一步实施,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业务不断扩展,目前我区已归口管理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职教育所有区属学段的学生资助管理和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审核工作。中心工作人员4人:其中主任1人,1人负责系统管理,1人负责日常事务,1人负责社会资助。
为了通过标准化建设健全机构队伍,明确管理职能,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人员素质,改善办公和服务条件,实现学生资助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的目标,2017年5月,同安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启动标准化建设,从办公场所到硬件设施,从管理规范到宣传教育对照评估标准一一落实整改,在局领导的重视和市资助中心的指导下,11月9日上午,同安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自评95分的成绩接受省级标准化评估验收。
二、依法依规办实事,善心善行做资助
1、完善各项资助制度,确保资助工作规范化管理
同安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归口管理全区从学前教育到生源地助学贷款各学段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各项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各项业务操作流程,目前执行《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厦教财〔2011〕23号)、《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免除全市义务教育课本费和簿籍费的通知》(厦教综〔2011〕2号)、《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民办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厦教财〔2011〕1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厦府【2016】217号)、《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通知》(厦财教〔2011〕3号)、《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通知》(厦教财〔2016〕22号)、《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厦财教〔2013〕8号)等各学段多系列文件,确保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特别是我区对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营养膳食补助、普高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中职学校助学金实施“学校按文件规定预算、独立核算”的做法,减少了资助资金来回审批的许多环节,确保资助资金能够及时发放到位。
2、2017年全区资助情况
(1)学前资助
春季学期保育教育费受助205人,资助金额14.38万元;
秋季学期保育教育费受助197人,资助金额13.7835万元。
(2)义务教育
春季学期,营养改善午餐受助1464人,资助金额98.95万元, 寄宿生营养餐受助845人,资助金额91.09万元,寄宿生困难生活补助24人,资助金额1.8万元,免课本费66708人,金额349.08万元,免簿籍费66708人,金额115.59万元;
秋季学期,营养改善午餐受助1581人,资助金额94.86万元, 寄宿生营养餐受助777人,资助金额77.7万元,寄宿生困难生活补助2437人,资助金额2.775万元,免课本费72442人,金额460.7567万元,免簿籍费72442人,金额124.5998万元。
(3)普通高中
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661人,资助金额59.955万元,免除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160人,免除金额16.4万元 ;
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460人,资助金额43万元,免除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139人,免除金额14.075万元,免除课本费252人,金额4.2558万元,补助簿籍费465人,补助金额2.325万元,社会资助57人,资助金额3.245万元 。
(4)中职学校
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256人,资助金额26.28万元,免学费3489人,免除金额453.57万元 ;
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174人,资助金额17.4万元,免学费4034人,免除金额524.42万元 ;
(5)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44人,办理金额110.15万元。
3、完善机制,不断提升资助中心精细化管理水平
为了使资助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同安区学生资助中心整理了各学段的资助标准和文件依据一览表下发各学校并在中心的宣传栏上墙,指导各校依规资助。中心还整理了各学段的资助流程并下发各学校,整理了统一的纸质档案规范目录下发各个学校,全方位,无死角指导学校开展资助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准确解读有关文件,开展调研工作,及时召开各学段资助工作会议,通过微信群、下校等方式指导学校开展资助工作。中心工作人员的耐心和细心、热情得到局领导和学校的一致好评。
4、创新资助政策宣传,推动精准资助工作落实
同安区加大了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每年的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都有宣传资助政策的要求。为确保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大学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利用高考志愿填报的有利时机,向高三学生和家长播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宣传动画,发放教育部《致高中学生的一封信》并要求学校在显眼的位置张贴,将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位毕业生及家长。将有关资助政策挂在同安教育网的资助专栏上,便于学生查阅。公布同安区学生资助的热线电话。结合省资助中心组织的大学生资助政策乡村行的活动组织同安宣传小分队,8个大学生志愿者深入30个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2017年11月30日厦门日报刊登了同安区的资助工作典型,宣传了同安区的学生资助工作。
5、坚持资助育人相结合,理论研究提升资助工作成效
各校始终坚持育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既重视物质资助,又重视精神激励,把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努力实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以活动为纽带,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牢固树立“受助思源、获奖思进、传递爱心、回报社会”的理念,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归属感,使他们在受助中自助,在自助中助人,真正达到了“资助与育人”的有效结合。同安职业技术学校的市级课题《中职贫困学生成长的教育精准支持研究》已经于2017年9月19日通过初期认定。
6、强化工作监督检查,保障资助资金安全
同安区
定期组织学生资助落实情况的检查。2017年7月24日至8月24日,由同安区纪委牵头,区财政局、教育局等六个部门组织的交叉巡查组对我区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及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本次检查的口号是“进百村,入千户”,同安教育局派出纪检室和资助中心的三人参与巡查。巡查覆盖了同安区的所有八个镇街场,了解村居对困难学生的核实程序,检查了四高中校,六所幼儿园,一所小学,一所寄宿制学校,一所中职学校的助学原始材料,走访68个村居,走进贫困学生家庭179户,电话访问139个学生或学生家长,亲身感受困难家庭学生的生活实际,了解助学资金的到位情况和老师的家访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校立即进行整改,确保资助资金安全和“精准资助”工作落实。
2017年9月,同安区的资助工作接受了省级的巡查,检查组巡查了我区的一所中职学校、两所营养膳食实施学校和一所民办幼儿园,专家们充分肯定我区的学生资助工作。
资助中心每月均安排了下校时间,科学安排,有针对性的检查学校的资助工作,形成了较好的区级巡查制度。
三、2018年的工作计划
1、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以活动为依托多渠道宣传国家助学政策,开展以“助学.育人.圆梦”为主题的活动。
2、规范所有学校的档案整理。
3、形成区级学校之间的交叉巡查制度,互相学习,互相督促。
4、推进集中支付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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