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全体教职工法律意识,树立当代教师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018年3月5日下午,同安区兴国幼儿园邀请平齐律师事务所杨基壬律师来园开展以“幼儿园人身损害赔偿事故处理的法律问题”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讲座。兴国幼儿园组织全体教职工聆听了讲座。
杨律师从“幼儿园人身伤害赔偿事故的定义及归责原则;幼儿园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及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幼儿伤害案件中负有责任的教师应当承担的责任;赔偿范围与标准”等四个方面,结合精心选取的多个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并强调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差,幼儿园教师的看护责任尤其重大。杨律师的讲座平实易懂,教师们认真听讲,积极互动,整场讲座取得了理想的效果,为教师严格依法执教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此次讲座的学习,我园教职工进一步提高了教育法制观念,相信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一定会不断增强责任心,精心把本职工作做细、做实,在确保幼儿安全的同时,提高法律意识,规范自身言行,更加的知法、懂法、守法,为创建平安兴国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