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有关“全面启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依法治校创建工作的通知》(厦教法〔2017〕10号)《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依法治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莲花中心小学积极开展了依法治校的创建工作。7月6日上午,区依法治校评估组在组长施纯洁的带领下,一行6人来到了莲花中心小学开展依法治校检查评估工作。
评估小组依据《厦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法治校创建标准》,围绕“组织领导”“建章立制”“内部治理结构”“依法规范办学”“师生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创优创特”这7个方面,采取实地检查、材料审核、座谈交流、专家评议等方法对创建指标进行逐项审核,开展了细致而全面的考察和评估。
交流中,评估组一行认为,莲花中心小学法治氛围营造浓厚,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档案资料详实真实。希望学校一如既往,高度重视,并创新形式,开拓进取,坚持依法治校,深化民主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办好人民更加满意的教育。
通过此次检查评估,我校落实了依法治校精神,转变了领导的法治思维,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提高了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提升了班子依法决策、教师民主管理、家长参与监督的水平,维护了师生的合法权益,保证了素质教育的有效开展。
(文:吴淑英 图:叶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