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拒绝校园欺凌——记莲花中心小学“宪法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

发布者:叶延国发布时间:2019-12-03浏览次数:188

古语云:“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而这根准绳,无疑就是宪法。它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党政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2019年12月3日下午,同安区关工委、司法局、法院领导到我校参加“宪法进校园”主题日宣传活动。出席活动的来宾和领导分别是:同安区司法局王三文副局长、同安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吴永年副主任、庄根森副主任、同安区法院吴少伟法官、同安区莲花镇洪晓瑜副镇长、同安区莲花镇司法所所长吴荣辉、同安区莲花镇文体负责人叶根在、同安区莲花中心小学叶英福副校长、同安区莲花中心幼儿园郑婉真副园长。

本次主题活动的第一个环节——赠书活动,各位领导向莲花中心小学和莲花中心幼儿园的学生赠送《中小学法治教育读本》和《宪法》。希望学生们能认真思考,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个积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新时代小公民。

活动第二个环节由同安区法院吴绍伟法官对学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工作进行了主题为“反校园欺凌”的讲座,吴法官给我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接着由我校叶英福副校长进行了相关讲话,对本次活动做了总结和升华。

莲花中心小学自建校以来,始终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学校把法律与道德,文明与善良放在首位,法治教育从小抓起,在教学工作中做到了四个结合:师德师风建设与法治相结合;学生行为习惯培养与法制相结合;校园文化建设与法治相结合;校本课程设置与法治相结合。围绕这四个结合,学校以课堂为主阵地,以少先队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法治文明和法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思想品德课、班队活动课组织孩子们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

创新的宪法学习形式不仅普及了宪法知识,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弘扬了宪法精神,而且营造了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敬畏法律的良好氛围,推动了莲花中心小学法治校园的建设。让学生们明白不仅要利用法律保护自己,还要借助法律传播社会正能量,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小先锋。

 图/文:张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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