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训机构:
根据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1】第7号通告要求,9月13日起暂停我市各类培训机构运营活动,请认真贯彻执行。恢复时间以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知为准。
请各培训机构主动担负起社会责任,认真遵守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开展运营活动的机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立即关停,列入“黑名单”处理。
现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2135593,2667781(上班时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12333,5399220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
市民政局举报电话:5307668,5307669
思明区:5862701;湖里区:5722657;集美区:6068382
海沧区:6058198;同安区:7022519;翔安区:7889858
厦门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