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发布者:同安教育局发布时间:2021-09-16浏览次数:526

各培训机构:

根据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1】第7号通告要求913日起暂停我市各类培训机构运营活动,请认真贯彻执行。恢复时间以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知为准。

请各培训机构主动担负起社会责任,认真遵守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开展运营活动的机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立即关停,列入“黑名单”处理。

现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21355932667781(上班时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12333,5399220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

市民政局举报电话:5307668,5307669

思明区:5862701;湖里区:5722657;集美区:6068382

海沧区:6058198;同安区:7022519;翔安区:7889858



厦门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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