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预算经同安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主要工作职责
同安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指导、协调我区的教育改革和发展。
(二)提出本区贯彻落实教育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本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承担本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工作的责任。依法加强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不含党校、干校,下同)的检查和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五)负责提出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管理和使用区财政下达的教育经费。督促落实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数年均的教育费用要逐步增长、切实保证教师工资和平均公用经费逐年有所增长的“三个增长”情况。负责和指导全区学校布局调整、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后勤基建和教育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教育经费和预算外收入的审计和监督工作。
(六)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和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评聘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教育系统的人事调配工作;制定我区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教师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管理局机关和学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培训、考察、奖惩、任免和教育管理工作。
(八)承担中等和初等教育招生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会考工作的责任。组织高等教育升学考试工作。负责制定本区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
(九)规划、协调本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管理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文化艺术、国防教育等工作。
(十)综合管理教育系统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单位)的校园治安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综合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一)组织制定本区教育科研工作规划,统筹指导教研科研工作。
(十二)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办理合作办学和社会力量办学有关手续的审批、申报等工作。
(十三)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关工委、老龄委工作。
(十四)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综合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十五)负责本区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指导委属各支部开展工作。指导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统战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七)指导我区教育系统的知识分子、老干部、工青妇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所属单位及机构人员设置情况
教育部门包括4个机关行政科室及7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 位
称 | 经 费性质 | 人 员 编制数 | 在职 人数 |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 行政机关 | 12 | 10 |
厦门市启悟中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255 | 216 |
厦门市东山中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169 | 146 |
厦门市汀溪中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55 | 42 |
厦门市莲美中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53 | 53 |
厦门市洪塘中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120 | 120 |
厦门市育才中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45 | 44 |
厦门市凤南中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35 | 27 |
厦门市新民中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95 | 86 |
厦门市美林中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95 | 77 |
厦门市五显中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130 | 130 |
厦门市柑岭中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90 | 76 |
厦门市城东中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55 | 55 |
厦门市第二外国语学校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288 | 256 |
厦门市国祺中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129 | 128 |
厦门市澳溪中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27 | 27 |
厦门市同安区汀溪学区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71 | 65 |
厦门市同安区五显学区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141 | 112 |
厦门市同安区洪塘学区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157 | 129 |
厦门市同安区新民学区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201 | 165 |
厦门市同安区莲花学区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156 | 131 |
厦门市同安区西柯学区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226 | 139 |
厦门市竹坝学校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58 | 48 |
厦门市同安区第一实验小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233 | 158 |
厦门市同安区第二实验小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227 | 178 |
厦门市同安区凤南中心小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72 | 52 |
厦门市同安区大同中心小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244 | 186 |
厦门市同安区实验幼儿园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63 | 43 |
厦门市同安区教师进修学校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38 | 34 |
厦门市广播电视大学同安区工作站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6 | 3 |
厦门市同安区特殊教育学校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60 | 42 |
厦门市同安区岳口小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78 | 60 |
厦门市同安区阳翟小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123 | 92 |
厦门市同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131 | 92 |
厦门市同安区兴国幼儿园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74 | 50 |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8 | 8 |
厦门市同安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5 | 5 |
厦门市同安职业技术学校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255 | 129 |
厦门市同安区五显中心幼儿园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88 | 14 |
厦门市同安区洪塘中心幼儿园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103 | 16 |
厦门市同安区西柯中心幼儿园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78 | 18 |
厦门市同安区新民中心幼儿园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74 | 16 |
厦门市同安区莲花中心幼儿园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94 | 14 |
厦门市同安区汀溪中心幼儿园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70 | 15 |
厦门市同安区凤南中心幼儿园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34 | 10 |
厦门市同安区洗墨池幼儿园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56 | 39 |
厦门市同安区阳翟幼儿园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19 | 16 |
厦门市同安区西溪幼儿园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23 | 16 |
厦门市同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39 | 16 |
厦门市同安区竹坝学校幼儿园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15 | 8 |
厦门市梧侣学校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227 | 137 |
厦门市同安区朝阳幼儿园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25 | 16 |
厦门市同安区洪塘头小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56 | 38 |
厦门市同安区新城小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76 | 48 |
厦门市同安区新星小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77 | 53 |
厦门市同安区西柯第二中心小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92 | 59 |
厦门市同安区西柯第二中心幼儿园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43 | 19 |
厦门市同安区祥平中心幼儿园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88 | 19 |
厦门市同安区祥平中心小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179 | 133 |
厦门市同安区西塘小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127 | 75 |
厦门市同安区同城四季幼儿园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23 | 16 |
厦门市同安区第三实验幼儿园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29 | 15 |
厦门市同安区梧侣幼儿园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29 | 15 |
厦门市同安区大同中心幼儿园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60 | 15 |
厦门市同安区天骄幼儿园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27 | 10 |
厦门市同安区滨城小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61 | 36 |
厦门市同安区西洪塘小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88 | 37 |
厦门市同安区柑岭小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70 | 40 |
厦门市同安区新辉小学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49 | 27 |
厦门市同安区滨新幼儿园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21 | 5 |
厦门市同安区凤岭幼儿园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17 | 5 |
厦门市同安区丙州幼儿园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13 | 5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我区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党的十九大描绘的新时代宏伟蓝图和区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的部署要求,激发和汇集新时代下奋力前行的力量,推进教育公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补齐农村教育短板,提升农村教育质量,争创“教育强区”,写好“奋进之笔”,为进一步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的富美同安提供教育服务和智力支撑。
1.着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三转促发展、三加强惠民生”,客观直面我区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坚持统筹城乡协调、统筹教育民生,坚持瞄准难点、瞄准重点,坚持着力抓机制、着力抓督查,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状态勇对困难,进一步增强赶超发展、进位创优的信心和决心,着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基层党建责任制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党建工作,推进党建片区化管理,争创教育系统党建新亮点。
2.持续推进学校建设项目。开展农村幼儿园规划修编,重新梳理我市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的布局。完善中小学布局规划修编。加快教师进修学校规划建设。大力推进补短板教育项目建设,加大教育资源供给,2018年度预计投资5.3亿,计划建设学校项目91个,其中续建21个,新建21个,前期49个,年底前计划新增中小学、幼儿园学位6110个。
3.普惠规范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行,普惠规范发展学前教育。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努力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文件精神,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深化幼儿园文化建设,积极创建“一园一品”发展格局,开展省、市、区示范性幼儿园创建活动。
4.均衡优质发展义务教育。以创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校” “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基地校”为契机,积极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创新学校管理机制,加强学校内涵发展,注重环境育人,深化课程改革,探索办学特色,积极推进“学校品牌”创建,营造“一校一项目、一校一特色、一校一品牌”现代化学校氛围,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切实实现管理精细化、上水平。深化义务教育学校资源共享工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实施初中“壮腰”工程,实行初中校联盟管理,实现评价捆绑、视导联合、教研同步、资源共享,探索全区教育管理、评价、合作整体推进策略。探索推进城区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深化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推进随班就读工作,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水平。
5.多元特色发展高中教育。加强新高考研究,推进新一轮高中课程改革,推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工作,支持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开展特色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方式改革。组织省一级达标学校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新修订的达标高中评估标准,全面启动迎检复查工作。继续发扬我区体育艺术类高考的优势,认真做好表彰动员,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6.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校企“双主体”育人,加快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推动职业学校继续开发具有校本特色、融合企业文化的职业素养课程。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推进中职学校发布质量年度报告。继续推进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技能测试,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试点工作。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7.完善社区教育终身教育。致力于同安工业社区大学品牌建设,启动“圆梦”项目,优化课程设置,因需开课,全年拟开设课程50门,培训活动、主题沙龙80场,参与人数4万人次,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和促进社区和谐家园建设。探索社区大学、电大工作站、社区学校资源整合。以社区教育特色品牌创建为抓手,推进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工程建设,完善社区教育网络。加强社区教育学院和镇(街、场)社区教育学校的管理和培训,办好“9.28”终身教育活动日现场汇报展示活动,培育一批学习型单位、学习型家庭和市民学校。
8.规范健康发展民办教育。坚持扶持与规范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厦门市社会资本举办幼儿园暂行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利用闲置房产举办普惠性幼儿园,严格准入审批管理,整治非法办学,加强办学过程的监管,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9.实施乡村振兴教育计划。贯彻落实市、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以及《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加大力度扶持农村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补齐农村教育短板,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10.全面落实学生资助工作。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生资助工作及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厦教办〔2017〕61号)的精神,做到应助尽助,精准扶贫。建立区级的巡查制度,推进学校资助档案建设的规范化。
11.切实提升依法治教水平。实施《同安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依法治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规范办学的要求,严格落实省颁课程计划,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水平。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继续推进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教育治理环境。
12.强化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认真做好迎接《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国家督导评估工作。启动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现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组织责任督学、督导联络员参加全国、省、市的督学培训工作,推进教育督导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启动第七轮(2018年—2020年)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开展第七轮(第一年)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差异系数”监测。扎实认真开展“教育强区”创建和“两项督导”迎检考评工作。
13.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师德考核评价公布机制,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教师“区管校聘”探索与实践,建立更加科学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体制机制,探索科学合理的教师编制动态管理制度,创新教师编制和招聘管理方式,保证学校开齐开足课程需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完善教师招聘、培养、考核、待遇保障等机制,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探索建立“中小学校长职级制”,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
14.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对教育现代化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继续推动我区教育大数据平台建设应用,完成全区图书管理系统联网、高考走班排课、成绩管理分析系统等教育管理功能模块。实施教育云平台等级保护;建设全区网络认证平台,逐步实现学校无线网络全覆盖。
15.探索推动合作办学项目。积极对接市政府,协助做好祥平地铁社区(西湖学校)合作办学项目,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商洽国内高等师范院校,细化合作框架,推动项目早日落地。利用农村学校资源,探索国际化学校试点工作。
16.建设中小学德育一体化。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化理想信念教育,组织“课程育人、学科育人”活动,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科教育资源包的开发。开设红色文化课程,开展“嘉庚精神宣传月”活动,继承厦门精神。参与编写厦门市中小学德育一体化实施纲要,形成小中高的德育核心素养体系。根据《中小学德育质量评估标准》,组织德育质量考评。开展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月”活动,强化行为规范教育。开展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契机,立足于同安深厚的人文底蕴和文化历史积淀,传承千年古城的文化底蕴,挖掘闽南文化的德育内涵,让同安的千年文化在学校中“听得见、看得到、摸得着、学得了、用得上”。开展“六好”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优化育人环境。组织学生参加“微拍”大赛和校园电影节。组织节日纪念日活动,开展入学、入队、入团、成人礼、毕业礼仪式教育,增强体验感和文化感。组织“百场夏令营”活动,加强劳动实践,建立研学实践活动基地。组建学生实践工作团和志愿服务队,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17.促进校园体育艺术发展。坚持“和谐发展,内涵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树立全面发展的人才观。积极推进我区学校体育艺术工作,全面增强学生体质。举办第十二届高中篮球联赛、第七届中小学生趣味运动会、第四届中小学生足球联赛、中小学生排球锦标赛、3A超级杯乒乓球比赛等体育赛事。加强体育教学视导,全面落实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加快打造“一校一品”体育特色项目布局,以推广三大球为重点,同时推广普及羽毛球、跆拳道、举重、足球等项目。继续开展可爱生肖艺术展、中小学生书法大赛、象棋比赛、灯谜竞猜等高雅艺术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艺术涵养。
18.继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育教学视导工作意见》,加强课程实施管理,大力推进中小学和幼儿园全面视导活动,促进教学活动真正落实、教学质量有效提升。完善中小学校质量评价体系,健全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机制。加强学科素养培养,继续开展学科实验能力竞赛、阅读比赛等活动。继续开展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加强微课资源开发与建设。着力探索“减负高效”课堂模式。积极探索评价方式方法,建立“中小学质量抽测”机制,突出发挥“两率”的“责任+贡献”功能。力争2018年中考总分合格率再上升5%,高考本科上线率接近85%。
19.积极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参加全市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全市中小学师生经典诵读比赛及第二届厦门市小学生汉字听写大赛等活动。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督查。进一步推进闽南方言与文化进校园工作,落实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开设闽南方言与文化教学课程,落实高中和中职学校开设闽南文化选修课,扶持闽南文化艺术特色校的建设。
20.强化财务经费管理工作。继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对教育经费预算、执行的监督与管理。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固定资产和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基层预算单位的管理,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部分基层预算单位进行经济审计。落实教育经费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21.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持续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深化创建“平安校园”、“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国家级学校安全教育示范区”。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校车动态监管,完善反恐防范规范化体系建设,完善安全隐患与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充分发挥“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的作用,强化交通、消防、禁毒、食品、溺水、诈骗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完善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工作。加强公共安全教育师资培训和教研活动,升级“厦门市学校安全管理网”平台。
22.加大食安卫生工作力度。加强学校的健康教育及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工作。按照《福建省教育系统2017年食品安全考核方案》《厦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导手册》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完善卫生、食品突发事件处置机制。举办全市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校医务工作人员专项培训,提高全区广大师生卫生与食品的安全、健康意识。
23.推进垃圾分类教育活动。组织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校,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应知应会知识”“垃圾不落地、同安更美丽”等知识宣传教育,深化学生文明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组织“小手拉大手”社会实践活动,把文明、环保理念带回家庭、带进社区。
24.提高服务基层工作水平。树立教育行政服务教育教学的意识,着力提升办文办事办会质量,举办公文写作培训班,规范精简公文会议制度,加强效能督查督办。继续推进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量化和创新,切实提升考核实效。扎实开展绩效指标考核评估工作。继续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持续做好工会老干工作。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积极组织教职工文体活动。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教育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为150403.4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50241.8444万元,增加161.6356万元,增长0.1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49067.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067.72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1335.76万元;
(二)教育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为150,403.4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50241.8444万元,增加161.6356万元,增长0.1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07825.2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3405.2万元,公用支出14420.06万元;
2.项目支出42578.2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067.7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49011.1644万元,增加56.5556万元,增长0.04%,主要是由于工资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教育管理事务)363.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二)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454.2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三)学前教育17727.51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四)小学教育50405.17万元。主要用于小学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五)初中教育20487.48万元。主要用于初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六)高中教育16843.23万元。主要用于高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七)中专教育6598.62万元。主要用于中等职业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八)特殊学校教育1288.89万元。主要用于特殊教育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九)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12995.98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建设及补充公用经费。
(十)广播电视学校101.42万元。主要用于同安电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十一)教师进修1001.61万元。主要用于进修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十二)其他教育支出6728万元。主要用于集体办和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义务教育免课本费及簿籍费、聘用制人员经费、民办校进城务工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补助、专职保安员经费。
(十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8.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离退休1910.8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十五)行政单位医疗18.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医疗经费支出。
(十六)事业单位医疗2586.4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经费支出。
(十七)公务员医疗补助3.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八)死亡抚恤422.53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十九)机关服务(人大事务)支出6万元,基层单位功能科目用错,调整预算重新调整。
(二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02.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二十一)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2.39万元,主要用于当年度退休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教育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教育部门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147.06万元,主要为彩票公益金124.77万元及城市建设支出3022.29万元。彩票公益金为市级资金,没有纳入预算,城市建设支出为基建资金,由财政直接安排,没有纳入部门预算。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教育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1.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47.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6万元。用于同台湾金门两岸交流。与上年预算21.09万元相比,下降71.55%,主要原因是:到台交流减少。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47.2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执行公务活动及其他地区对口单位交流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85.5988万元相比,下降44.78%,主要原因是:大幅减少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2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8.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预算44.9747万元相比,下降37.3%,主要原因是:各位用车减少,定额减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教育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万元,比2017年预算30万元,没有增加,按人员预算经费,人员没有变化,预算未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教育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68.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68.7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教育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教育部门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5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242.46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附件:(附件.xls)
1.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 级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区对镇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