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2020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发布者:同安教育局发布时间:2021-11-03浏览次数:707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2号)及年度工作安排,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定于20211021日至1120日,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对厦门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有关事项按要求公告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211021日至1120

二、调查内容

问卷调查内容主要聚焦市政府及各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包括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统筹推进教育工作,加强教育保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等情况。

三、调查方式

您可以根据以下身份:学生(学生问卷)及其家长(家长问卷)、教师(教师问卷)、校长(校长问卷)、教育管理机关人员(教育管理机关人员问卷)、社会公众(公众问卷),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调查。

您所填写的问卷提交后,将自动上传至问卷系统后台,确保问卷过程公正、问卷结果保密。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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