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同安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拟聘用人员资格审核的通知

发布者:叶辉冷发布时间:2016-07-20浏览次数:7569

根据《2016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要求,我局将对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一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审核对象

1.7月27日上午9:00

审核对象:职校及中学所有学科、小学语文(含有职称)、小学英语(含有职称)、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

2. 7月27日下午3:00

审核对象:幼儿园(含有职称)、小学数学、小学体育、特殊教育

二、审核地点

厦门市同安区第二实验小学一楼多功能教室(银湖路388号)

三、资格审核请根据相应的报考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主页+个人页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价、复印件(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加盖原件复印件印章的学历证明);

4.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2016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已就业到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复印);

7.《思想品德鉴定表》(原工作单位或所在镇街盖章);

8.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9.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

10.报考具备职称岗位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11.随军手续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12.已就业人员需办理调动的填写《人事关系调动审批表》;辞职办理重新录用的填写《重新录用审批表》;

注:原件、复印件按顺序分开整理

四、请事先确认个人档案存放单位详细地址

  

附件1:拟聘用人员资格审核名单

附件2: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3:人事关系调动表

附件4:重新录用审批表

同安区教育局

2016年7月20日

附件1:拟聘用人员资格审核名单.xls

附件2: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附件3:人事关系调动审批表.doc

附件4:重新录用人员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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