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教点迷津 安全管理护蓝天 ——2016年同安区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干部研修班系列报道(六)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8-09浏览次数:516

 8月8日是2016年同安区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干部研修班学习的第三天,学员们从校园安全和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处理两个角度学习感受依法治校、谨慎立学的重要性。

上午,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刘兴树以《校园安全与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处理》为题,从宏观到微观,从理论到实践畅谈了校园安全事故的处理及应对策略。讲座伊始,刘教授就以一则刚亲身经历的典型校园案例引起学员们对校园安全问题的重视,从而深入浅出的阐述了教师在校园里应尽的义务,包括基本的法律法规、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社会安全、自然灾害等内容,让全体学员明确了要降低和避免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当遵守这些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相关义务。

本次培训,既有丰富的法规法律理论支撑,又有生动具体的实践案例。刘教授所举例的案例都是自己亲自处理的一系列校园事件,还有老师们在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曾经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情况。整场讲座,理论联系实际,浅显而透彻,形象而生动,让在场的学员听完后进入了自我觉醒、自我反思的状态,大家感触颇深,收获颇丰。

不少学员认识到:在日常教育教学的实践过程中,学校随时可能遭遇各类突发事件及校园安全问题。校方除了积极处理外,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不受强大的舆论压迫,科学、依法应对。作为老师,应不断学习反思,提高校园安全意识,增强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自觉性,才能真正为学生守好一片安全的蓝天,树好师德,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同安区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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