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部门调整预算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调整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一、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主要工作职责
同安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的教育改革和发展;
(二)综合管理全区的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学前教育工作;
(三)依法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检查和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所属单位及机构人员设置情况
(一)厦门市同安区教育系统共有69所直属学校和3个行政事业单位,其中:中等职业学校1所(厦门市同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中学15所(厦门市同安区启悟中学、厦门市同安区东山中学、厦门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厦门市同安区洪塘中学、厦门市同安区五显中学、厦门市同安区国祺中学、厦门市同安区育才中学、厦门市同安区城东中学、厦门市同安区凤南中学、厦门市同安区新民中学、厦门市同安区汀溪中学、厦门市同安区澳溪中学、厦门市同安区美林中学、厦门市同安区柑岭中学、厦门市同安区莲美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厦门市同安区竹坝学校、厦门市同安区梧侣学校)小学23所(厦门市同安区第一实验小学、厦门市同安区第二实验小学、厦门市同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厦门市同安区阳翟小学、厦门市岳口小学、厦门市同安区大同中心小学、厦门市同安区新民中心小学、厦门市同安区汀溪中心小学、厦门市同安区五显中心小学、厦门市同安区莲花中心小学、厦门市同安区洪塘中心小学、厦门市同安区西柯中心小学、厦门市同安区凤南中心小学、厦门市同安区洪塘头小学、厦门市同安区新城小学、厦门市同安区新星小学、厦门市同安区西柯第二中心小学、厦门市同安区祥平中心小学、厦门市同安区西塘小学、厦门市同安区滨城小学、厦门市同安区西洪塘小学、厦门市同安区柑岭小学、)厦门市同安区新辉小学;幼儿园25所(厦门市同安区实验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兴国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新民中心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汀溪中心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五显中心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莲花中心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西柯中心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洪塘中心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凤南中心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洗墨池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阳翟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西溪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竹坝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朝阳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西柯第二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祥平中心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同城四季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第三实验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梧侣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大同中心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天骄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滨新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凤岭幼儿园、厦门市同安区丙州幼儿园)特殊学校1所(厦门市同安区特殊教育学校);厦门市同安区教师进修学校1所;厦门市广播电视大学同安区工作站1所;其他行政事业单位3个(教育局机关、教育督导室、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内设4个处室,行政编制人员11人,工勤人员1人。实有行政人员10人,非在编雇用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9人,提前退休1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区教育局主要任务是:围绕区委、区政府“美丽厦门”和建设典范城市战略发展目标,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教育改革,加大教育惠民力度,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科学开展教育规划工作。
(二)提质发展学前教育。
(三)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特色发展普通高中教育。
(五)加快发展中职教育。
(六)创新教育督导机制。
(七)开拓开展港澳台和对外教育交流合作。
(八)继续提升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水平。
(九)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十)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十一)强化德育工作。
(十二)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
(十三)切实保障校园安定稳定。
(十四)着力加强党建与宣传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 区教育局调整预算收入为19077.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916.90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160.73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077.6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900.8591万元,公用支出515.8867万元,项目支出2660.89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916.90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教育管理事务)6.21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二)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57万元。主要用于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三)学前教育899.4291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四)小学教育2653.4898万元。主要用于小学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五)初中教育1199.5569万元。主要用于初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六)高中教育1026.857万元。主要用于高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七)中专教育1105.9963万元。主要用于中等职业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八)特殊学校教育97.4928万元。主要用于特殊教育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九)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124.18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建设及补充公用经费。
(十)广播电视学校-19.2799万元。主要调减同安电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十一)教师进修27.0208万元。主要用于进修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十二)其他教育支出327.981万元。主要用于经济补偿金、国防教育专项经费、教师节慰问金调资等。
(十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14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离退休97.3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十五)行政单位医疗-4.9628万元。主要调减行政机关人员医疗经费支出。
(十六)事业单位医疗-1169.5354万元。主要调减事业单位人员医疗经费支出。
(十七)公务员医疗补助-1.5987万元。主要调减行政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八)死亡抚恤183.6761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死亡人员一次性补助支出。
(十九)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回头看建设。
(二十)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2.59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二十一)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14.7138万元,主要用于追补2014年以来个人及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及年金。
(二十二)其他支出842.05万元,主要用于班主任奖励金、专职保安经费调整、义务教育免课本费、簿籍费(民办校)、集体办和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调整等。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2016年11月